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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中心组举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15 18:12:01作者:热度:

12月12日下午,院党委中心组在8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市委办日前印发的《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七项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党委书记张国兴主持,院领导曹国平、杨宁淮、刘云山、董宁及学院相关处室负责人、支部书记参加学习会。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宁淮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传达了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七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和淮安市纪委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张国兴随后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改革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对落实两个责任问题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制定出台《通知》,意在着力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在前列。我们技师学院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张国兴指出,院党委是全院的领导核心,这一地位决定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职责,摆上重要位置,真正做到与学院发展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张国兴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首先是党委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与此同时,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条线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真正做到高度重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张国兴要求,学院纪委监察室要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更加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巡查办法、两会三述办法、双报告办法、一案双查办法、廉政谈话办法、签字背书办法、第三方评价办法,健全完善约谈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党纪监督、作风监督、工作监督,不断拓展延伸《通知》的具体贯彻落实工作。各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通知》的传达学习,打造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