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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宿管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09:21:04作者:热度: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宿管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委托,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宿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宿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贰拾玖万陆仟元(¥:29.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宿管服务项目。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乙方合同履行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一年。

4、服务地点:淮安技师学院

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按月度考核结果计算、支付中标人每月各项价款;每月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前一个月的各项价款(不计利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供应商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通过邮箱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报名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报名人需将上述需要的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27110210@qq.com, 联系人:陈工,电话:15051604194 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缴费。

(2)招标文件每份  400  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淮安市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23楼) 

(4)时间: 2022年  3月30日上午 9:00至 2022年4 月6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招标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27110210@qq.com、电话:15051604194,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注:如果潜在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供应商的,其责任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至代理公司报名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五、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 日上午 9:30;

磋商时间:2022年4月11 日上午 9:3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淮安市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23楼。

六、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做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 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7-89006062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23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051604194

 

2022年 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