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退费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退费包括学生退费、培训、鉴定退费、履约保证金退费等。
第三条 学校退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财务处负责本单位所有退费业务的审核及支付工作,具体包括查账核实退费数额准确性、保证金金额及到期日时间;审核退费流程的合规性及完整性;及时支付退款。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解释相应业务范围退费各项费用扣除标准、原因等。
第五条 学工处负责新生(已缴费未入班学生)退费审核工作,具体包括审核新生缴费情况及扣除费用等;在新生缴费发票上签署退费意见及应退金额。
第六条 教科处负责老生中途退学(在籍生及已入班报到的新生)退费审核工作,具体包括审核老生缴费情况;扣减该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费用,在老生缴费发票上签署退费意见及金额。其他代办费原则上是学生毕业离校时进行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培训中心和鉴定中心分别负责培训和鉴定业务退费审核工作,具体包括审核培训学员(校内学生及校外人员)缴费情况;在缴费发票上签署退费原因、意见及金额。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退费经财务处审核签字后,分别由原对接工作部门履行后续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章 退费审批制度
第九条 学生退费(含退学)金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上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其他退费审批根据苏淮技【2022】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退费流程
第十条 提出退费申请:缴费人员根据实际需求,携带已缴费票据及本人身份证件,向学校对应业务处室提出退费申请。
第十一条 业务处室进行审核: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职责,结合缴费人员提出的退费申请原因,完成退费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 及时支付退款:学生退费及培训、鉴定退费业务经对应业务处室审核、审批后,由申请退费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退费返款手续,并预留完整退款账户信息后等待打款;履约保证金退费业务经财务处审核签字后,预留完整退款账户信息,由申请退费人员送至原对接工作处室履行后续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后送至财务处等待打款。付款周期为10个工作日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财务处。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