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院党委召开全院落实“两个责任”一把手集体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4-08-30 17:51:50作者:热度:


8月27日下午,我院党委召开全院落实“两个责任”一把手集体约谈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行进一步明责和交责。院党委书记张国兴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宁淮对院纪委如何落实监督责任作工作部署。院领导曹国平、刘云山、董宁与学院20个部门负责人共同出席会议。

张国兴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淮发【2014】17号中共淮安市委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张国兴指出,院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是第一责任人。每个人要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

张国兴强调,落实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是让制度措施仅仅停留在纸上、说在口头上,关键靠落实、靠行动。要“守土有责”、种好“责任田”,重点落实好“用人、纠正、监督、支持、管理”五个责任。

张国兴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必须坚决破除对主体责任认识上的四个误区,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强检查考核,传导责任压力;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强化结果运用;要强化问责追究,凸显惩戒威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真正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提升制度执行的刚性。

张国兴还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淮发【2014】19号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济合同法》,同时,将市纪委近期通报的六起违纪案例作了说明,要求大家予以警示。

杨宁淮就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指出,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纪委的主责就是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增强政治担当,每位干部不能只抓业务,还必须有党风廉政、廉洁自律责任。为此,杨宁淮希望学院中层干部要能担当但不能胆大;要会谋事但不能磨人;要清楚该做的事但不要做不该做的事;要用好“权”但更要敬畏“权”;要管理好部门、用好人,用好与你整天相处的人。(宣传处)